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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23-03-03 17:45来源:泸州日报编辑:邢丹

2月23日,记者从泸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泸州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保护长江生态作出了泸州贡献。

泸州地处长江上游,有大小河流96条,其中市管河流6条,包括长江泸州段、沱江泸州段、赤水河泸州段等。2016年7月,泸州市率先在赤水河承担天然水域渔船渔民退捕试点,2019年全面启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工作。2020年6月30日,全市共退捕渔船788艘、退捕渔民1429人,100%完成了国省要求的退捕任务。

退捕后,泸州市将工作重心由退捕向禁捕转变,将工作重点放在抓好属地责任落实、巩固渔民安置保障、打击非法捕捞等方面。

巩固安置保障 “有出路、稳得住、过得好”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安置保障、市场监管四个工作专班,健全长江禁捕长效机制。

在落实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政策上,泸州市采取培训服务一批、就业带动一批、社会保障一批措施,以确保退捕渔民上岸“有出路、稳得住、过得好”。

泸州市对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退捕渔民,通过企业吸纳等方式,实现退捕渔民“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退捕渔民参加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困难退捕渔民,全部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打击非法捕捞 确保“禁得住、不反弹”

近年来,泸州市加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完善“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联合执法监管体系,确保泸州长江十年禁渔“禁得住、不反弹”。

泸州市加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建立跨部门的联合打击整治机制;相邻市、县跨区域交界水域共管协议,如与贵州省遵义市、毕节市签订了《赤水河流域退捕禁渔联合监管协议》等。

在着力消除非法捕捞隐患上,泸州市把“三无”船舶监管纳入日常巡河范围,杜绝“三无”船舶的产生。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清理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共704艘,处理“三无”船舶32艘。

在强化市场执法监管上,泸州市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建立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等环节营销监管;中国渔政070艇与各区县所属渔政公务船舶常态化巡航市域河段,对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进行打击和查处,收缴禁渔渔具474件,放生渔获物75公斤。

禁捕效果初显 鱼类资源量明显上升

会上,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傅浩然介绍,目前,泸州市禁捕效果初显,鱼类资源量明显上升。

2021年12月,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根据对赤水河资源监测及生态保护修复认为,该流域鱼类物种多样性及鱼类繁殖状况显著改善升高、珍稀鱼类种群数量明显增加、种群结构进一步优化。

2022年,泸州市委托四川农业大学对永宁河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同样显示鱼类种群结构进一步优化、鱼类资源量明显上升;四川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在合江长江流域开展水生生物生长期监测调查,监测到5尾长江鲟,其中1尾长江鲟长1米多、重5.8公斤。(简放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