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石狮市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建成一个现代化标准化的肉品加工厂,同时关闭产能落后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全面推进“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促进“手工、半机械化操作”向“机械化、自动化流水线作业”转变,构建以标准化示范厂为主体的畜禽屠宰加工行业发展新格局,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
《方案》指出,石狮市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适时取消市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冰鲜上市”。对依法设立的屠宰厂,派驻兽医实施检疫,对产能落后的生猪屠宰场适时依法予以关闭。
在监督管理上,石狮市将加强检疫队伍管理和检疫技术、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督促屠宰厂(场)配备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肉品品质检验和协助开展屠宰检疫工作;督促指导屠宰厂(场)建立内部培训考核制度,确保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加强人员防护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督促屠宰厂(场)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操作规程、卫生规范、消毒规范、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不断提升屠宰规范化水平;督促屠宰厂(场)切实履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屠宰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屠宰加工;严格落实入场登记查验、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自检、肉品品质检验和疫病防控管理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从畜禽进厂查验到产品出厂以及问题产品召回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可追溯体系,确保畜禽及畜禽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在政策扶持上,相关部门将指导符合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申请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在屠宰加工、检测检验、质量追溯、冷链设施、副产品综合利用等方面加大投入。帮助协调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无害化处理补助和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支持屠宰企业发展。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中,优先将标准化屠宰厂纳入“点对点”调运接收企业范围。持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应用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等系统,强化入场查验、待宰、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出厂等全过程监管。
《方案》还指出,石狮市将强化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排查和巡查力度,认真核查举报线索,保持对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犯罪线索明显的重大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查快办、严惩重处违法行为。(林富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