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100元的巧克力只要20元,一大串葡萄只要2元,三瓶酸奶只要9.9元……在逛超市的时候,经常会看到一些即将到保质期的商品放在货架上销售,因为价格低、折扣大,这类临期食品成为部分年轻人的“新宠”。购买临期食品,真的没有问题吗?作为消费者如何避坑呢?8月21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超市“临期专区”多了年轻消费群体
在西安市西影路附近一家华润万家超市,“临期专区”设立在显眼的位置。其中,一款“心之星球巧克力礼盒”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1日,保质期12个月,售价为47.5元,记者网上搜索同款产品售价为148元;另一款常见的“桃李”切片面包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18日,保质期至2024年8月24日,每袋售价为5元,记者在该超市普通货架上发现同款产品售价为12.9元。除了这些预包装产品,“临期专区”还有火龙果、杏鲍菇等果蔬类产品销售。
“我现在会定期浏览临期食品专区,原价20元一包的薯片,前几天花8元就买到了,对于像我这样收入不高又爱吃零食的人来说,性价比真的挺高的。”上班族小李表示,在网上“淘”临期食品成为她每周的日常之一。
对此,张先生也有着类似的想法,他表示,对于临期食品并不是一概接受,而是会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没必要为了“占便宜”去刻意购买甚至加速吃掉,“比如原价50元一箱的牛奶,临期的只要25元,我就要考虑一下,按照我的习惯,能不能过期之前喝完。如果买来吃不完或者逼着自己吃完,那就没意思了。”
不少“90后”“00后”受访者表示,既然临期不是过期,那么并不在意“即将过期”,用便宜的价格获取想要的东西,省下来的钱还可以追求生活中其他的乐趣。
临期食品专区不可“搭售”过期食品
相关人士介绍,保质期是指在食品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临期食品是临近保质期,并处于保质期内的食品,因此是可以销售的,但如果消费者购买时发现商家趁机“搭售”过期食品,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做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注册营养师郑敏介绍,食品保质期一般并不是指食品最终腐坏的时间,而是指商家保证食品的风味口感符合产品描述的期限,有些食品过了保质期也并没有腐坏,仍然可以食用,不过,有些食品无法一眼从外表上判断是否腐坏,因此不建议食用过期食品。临期食品虽然接近保质期,但仍然在保质期范围内,一般来说是可以放心购买食用的。
郑敏表示,有些食品需要在冷藏甚至冷冻的环境下贮存,由于经常有消费者选购,超市的货柜门会频繁开关,这种食品的实际保质期原本就很难达到包装上标注的日期,再加上购买后回家路上的时间,更容易加快其腐坏的速度,这样的临期食品建议谨慎购买。(文晨 罗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