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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贫困村农民 合作社全覆盖工作的通报

2019-07-05 08:30来源: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编辑:李玉堂
有关市州农牧(农业)局(委):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扶贫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扶贫产业建立农民合作社,按期完成了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登记组建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8月底,全省农民合作社达到95791个,其中:7262个贫困村有32932个。按照省委省政府“2018年8月底,全面完成1979个贫困村新建2173个农民合作社,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两个合作社,实现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的要求,截至8月29日,全省按期完成了全覆盖任务,1979个贫困村实际新建合作社2862个。

二、主要做法

(一)政府主导推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精神,在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工作推进过程中,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乡镇主抓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上下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武威、临夏、甘南、平凉、庆阳和天水等六市州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市县三级都制定了贫困村合作社三年全覆盖行动方案,逐级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方法步骤、扶持标准、保障措施和时限要求。

(二)加强宣传培训。针对贫困村缺乏能人带动和基层干部缺乏合作社发展相关知识的问题,各地把宣传培训作为促进贫困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合作意识。平凉市县两级共印发宣传资料1.12万余份,举办15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合作社辅导员业务培训班,合计培训达708人次。武威市不断夯实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基础,5月份,分两批对全市133家市级示范社理事长和67名合作社辅导员进行了专题培训;7月中旬,对全市900余名县乡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印发了《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工作手册》1000册。

(三)多种方式组建。各地在新建合作社过程中,采取“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社”“‘三变’改革+合作社”和“国有扶贫开发公司+合作社”等多种方式,鼓励能人大户、村干部、龙头企业领办创办合作社。许多县区还大胆探索、积极引导贫困村合作社跨行业、跨区域组建联合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庆阳市委市政府把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建设与产业扶贫、“三变”改革有机融合,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331+”模式共建成合作社647个,入社成员数达到54677人,带动贫困户27732户。

(四)跟踪指导服务。各地农牧部门加强服务指导,在合作社登记组建中,指导合作社制定章程、建立“三会”等各项制度和成员花名册,引导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帮助合作社建立符合自身产业特点、行业要求的基础台账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白银市建立了农牧系统干部职工全员包抓贫困村合作社建设的工作机制,组织动员农牧系统192名干部职工对全市702个村的合作社建设包抓全覆盖,靠实了工作责任;东乡县由农牧部门和工商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深入乡村,一方面宣传合作社政策,另一方面现场帮助群众办理合作社登记手续,极大地推进了全覆盖合作社组建工作;天祝县从县农牧局、工商局、财政局、发改局、供销联社、农机局和各乡镇遴选100名干部,担任农民合作社辅导员,指导合作社开展登记组建工作。

(五)强化督促检查。省农牧厅建立了“周报告、月督查、月通报”制度,对贫困村合作社组建情况实行每周报告一次、每月督查一次、每月通报一次。同时,全厅58个产业扶贫督导工作队定期对包抓县的合作社组建工作进行督查,实地到村到社,查看办公场所建设、检查合作社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扶持资金到社及吸纳贫困户入社等情况,督促各地紧扣时间节点,不断加快工作节奏。

三、存在的问题

(一)纳入合作社贫困户较少。有些地方在合作社组建过程中,为了赶进度多数合作社只按合作社法规定的入社成员最低五人的标准登记注册,没有把更多的农户和贫困户吸纳进来,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带贫作用尚未体现出来。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合作社登记组建任务已经完成,但相当一部分合作社财务等管理制度不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不完善,有些合作社甚至还未建立财务账簿和成员账户,利益联结不紧密,凝聚力不强。

(三)缺乏能人引领带动。大多数新组建的贫困村合作社由村干部和农民领办,缺乏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和企业策划等方面的知识,对组织农户、开展合作社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带来了困难。

四、下一步打算

(一)扎实摸排梳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各地要对本地区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对运行规范的,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提高规范化运行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引导更多的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增加贫困户收入;对运行不规范的,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步进行整改完善;对没有开展实际业务的合作社,引导其采取联合、重组合并等方式发展生产、正常运营;确无发展条件、且长期无法经营的,由工商部门清理,吊销营业执照,或组织动员合作社向工商部门申请予以注销。

(二)强化规范管理。切实加强贫困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服务指导,完善运营机制。一是健全规章制度。督促合作社根据法律和章程规定,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二是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三会”的职责和作用,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营。三是强化财务管理。健全各项财务账簿,做实成员账户,实行财务公开,维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

(三)抓好项目实施。切实抓好2亿元全覆盖省级补助资金的项目实施工作,认真制定“一社一策”方案,抓好2173个新建合作社的项目实施,帮助指导合作社做好产业培育和发展,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促使合作社正常运营。

(四)示范典型带动。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特别是县级要加强示范社创建工作。近期,省农牧厅在去年开展省级示范社评定的基础上,再创建一批省级示范社。同时对2015年认定的第三批省级示范社进行监测,逐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支持示范社做大做强,打造一批运行规范的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贫困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水平。

(五)加大培训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助推产业扶贫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要求,把贫困村合作社带头人、财务管理人员和贫困户社员全部轮训一遍,为贫困村合作社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六)调整报告制度。从9月份开始,省农牧厅将“周报告、月督查、月通报”制度改为“半月报告、月督查、月通报”制度,全覆盖工作重点由前期的主抓登记组建向健全制度推进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组织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及指导合作社正常运营等方面转变,确保全省全覆盖任务全面按时完成。

甘肃省农牧厅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