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实施新修订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申请人可登陆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众服务平台(//www.hljqts.gov.cn/zwdt/),点击“登记注册服务事项”,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类型查询下载。
2.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向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含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已领取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登记系统将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供市场主体下载使用。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如不涉及换照事项的,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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