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青海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意味着全省正式开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时间将从2020年至2022年。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此次在全省范围试行合格证制度,进一步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形成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相结合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全省食品安全、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此次试行的主体是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并鼓励小散农户参与试行。试行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畜禽、鲜鸡蛋、冷水鱼初级加工产品等五大类。(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