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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 第7号

2019-07-05 08:30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部编辑:李玉堂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沪府令46号)的要求,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对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即时清理,清理结果如下:宣布废止9件。

特此公告。

 

附件: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

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下发《上海市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农委〔2000〕47号

2

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农委〔2003〕88号

3

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农委〔2003〕100号

4

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的通知

沪农委〔2005〕272号

5

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07〕99号

6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沪农委〔2007〕117号

7

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农委〔2009〕108号

8

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13〕346号

9

关于印发上海市“三品一标”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农委〔2013〕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