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深圳对大型食品连锁企业经营许可试行“申请人承诺制”,符合条件的大型食品连锁经营单位只需提交申请,通过评审,便可很快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大型食品连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改革的通知》中,对扩大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做了明确说明。
自愿原则: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适用单位由企业自愿申请,没有数量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请。经评审认定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承诺制”条件的企业,其属下所有实体门店可自行选择按“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的程序办理许可业务,也可按一般程序办理许可业务。
清单管理原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评审符合适用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条件的企业名单及其许可范围(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统一向社会公告,统一录入食品许可管理系统,实行清单管理。不属于名单中的企业或适用名单中的企业申请事项不属于经评审认定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范围的,均不得按“申请人承诺制”的程序办理许可业务。
承诺内容一贯制原则:经评审认定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条件的企业要变更主体业态或增加经营项目,改变承诺内容的,须重新申请评审。(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