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深圳市食药安办发出通知,为做好该市高校、中小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特殊学校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防范秋冬季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性疾病发生。立即开展全市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紧急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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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知要求,9月14日前,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市食药安办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学校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自查自纠。隐患大排查的相关工作部署、问题查摆、整改情况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验。各区要牵头组织辖区教育、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疾控中心)等部门对辖区学校隐患大排查工作进行督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将食品安全、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学生健康教育等重点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实施学校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