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质通告〔2019〕3号
深圳市信立德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委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委辖区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1 |
深圳市信立德药业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51529 证书编号: A-GD-15-0007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第三工业区创新路35号02栋自编202、301房 |
2018年12月25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检查中发现: 1.药品堆码垛间距小于5厘米(*08308); 2.该企业库房药品未按批号堆码,不同药品混垛摆放(*08307); 3.养护人员应当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调控(*08404); 4.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存放,存在混放的行为(*08309); 5.企业未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02501)。 |
2019年1月7日 |
2 |
深圳市信立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BA7520034 证书编号: B-GD-15-121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第三工业区创新路35号02栋自编2楼201房 |
2018年12月25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检查中发现: 1.企业负责人未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经营药品。该公司松岗同富裕分店、松岗塘下涌分店不符合原开办条件(*12201)。 |
2019年1月7日 |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