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保护条例》的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部署和要求,深圳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高地和重要战略支点,进一步塑造激励和保护创新的良好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为加强对《保护条例》的理解和落实,我委决定举办专题培训,现将培训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月17日(周四)下午2:30-5:30
二、培训对象
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各2名代表
三、培训地点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三楼多功能厅
四、培训内容
《保护条例》宣讲及讨论
五、其他事宜
(一)确认回执
为了确保每一位参加培训者收到本通知并清晰掌握对应培训时间,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填写附件回执并于1月14日之前发送到邮箱chenya1@szmqs.gov.cn.
(二) 准时参会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培训开始前自行前往会议地址签到,领取培训资料,参加培训。
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四路前海深港基金小镇33栋,地铁一号线鲤鱼门站A出口
(三)联系方式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系人:陈娅,联系电话:0755-86268059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