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质通告〔2019〕4号
各辖区局、市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依据《深圳市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光智慧餐饮工程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深府办〔2018〕1号)、《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开展2018年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市质〔2018〕309号),经各辖区局和市局推荐,共有91名人员报名(来自31个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监管单位),经过对报名人员的资质条件初审、师资本人流程确认、申报范围试讲、评审、拟通过名单异议期、讲师责任书自愿签署等环节,培养并建立了我市一批社会第三方(含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监管执法人员为主的食品安全专业师资队伍。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餐饮业食品安全培训师资人选情况
2018年通过评审的餐饮业食品安全培训讲师人员共48人,按其所属单位来源分为三类:
(一)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指导老师:均在通过我委2018年度食品安全第三方餐饮专业服务指导老师或餐饮示范老师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另通过试讲评审成绩≧60分方为合格者。按最终评审成绩先后顺序是:李伟、王俊燃、胡琢、李文俊、黄彩琳、汪盛、翁嘉伟、郑洲弟、黄大为、文敏、陈晓英、张志辉、秦立新、杨肖、王泽伟、杨保浪共16人。
(二)食品安全专业机构人员:来自科研机构、院校和委内许可审查中心、曾从事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专业机构人员,基本都有食品安全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名单有:谭志伟、刘敏、肖文晖、徐海成、柴保臣、夏强、刘奕雯、黄薇、关婕、李成甲、刘霞、赖植发、朱中平、魏波、唐勇军、张毅、康海宁、涂小珂共18人。
(三)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专业执法人员:均为从事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至少5年、并已承担有关培训业务。名单有:刘海华、刘新城、华艳萍、谢亚婷、徐亚军、吴英、崔艳艳、薛燕萍、潘云娣、董守正、张春红、龚岩龙、陈施宇、廖楚雄共14人。
二、有关培训要求
(一)培训主办方: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级监管部门邀请或推荐培训讲师协同开展有关培训宣传工作,可参照各讲师审核通过的培训范围,并对培训讲师培训效果做好记录。
(二)培训讲师应遵守以下守则:
1.培训内容要确保规范、准确、实用。应宣传餐饮业食
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地监管最新要求,引导餐饮行业懂法、守法,并能针对授课对象的特点和难点授解知识,确保引导餐饮行业与监管部门工作要求保持一致。做到“五不讲”,本人不懂或不熟悉的内容不讲;可能不准确的信息传言或没有经过权威部门发布的不可靠信息不传播;涉及违法广告、推销不讲;不利于同行及社会团结和谐的内容不讲;不文明、不道德的语言不讲。
2.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每年须接受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交流及训练提升等有关工作,不断提升实操能力与培训能力。每年能参与实施有关培训业务,并有记录。
3.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培养态度谦虚、专业严谨、授课生动等优良师德作风,能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餐饮行业等有关单位建立并维护团结协作的良好关系。
三、后续管理
经过本次评审的讲师后续实行资格退、进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年度内存在两次及以上不能参加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升活动的(已申请同意的特殊情形除外)、或年度培训评价不合格、或存在明确违法违纪行为的讲师,取消其讲师资格。另针对培训业务的需要,对培训表现优秀的其他专业人员可逐年吸纳。
特此通告。
附件:2018年餐饮业食品安全培训讲师名单(第三方专业机构、食品安全专业机构、专业执法)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