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19〕3号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18)57号)及《广东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质监特函(2018)691号)文件要求,保证我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就委托有关考试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95号)规定由原广东省质监局指定考试机构的作业项目,我局委托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等单位开展深圳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考试范围见附件。
受委托的考试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3)规定条件,严格按照确定的范围和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考试工作,接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机构的监督检查。应提前制定考试计划并按规定在全省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公布和组织考试。
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95号)规定由原国家质检总局指定考试机构的作业项目,仍委托原考试机构(考试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联系人:马怀宇,电话:83070127。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委托范围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