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7号)的要求,宝安区的2019年知识产权奖励暂停执行《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第七条中的“对授权后维持年限达5年及5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00元的年费奖励”的项目,暂停执行的项目待新政策印发后按新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7号)的要求,宝安区的2019年知识产权奖励暂停执行《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第七条中的“对授权后维持年限达5年及5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00元的年费奖励”的项目,暂停执行的项目待新政策印发后按新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