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的规定,以及该办法的配套操作规程(深宝科〔2018〕33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19年度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项目
(一)宝安区发明专利奖励
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备注:原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项目因政策调整暂停受理)
(二)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三)宝安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
1.对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的支持;
2.对不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的支持;
3.对知识产权民非机构的支持。
(四)宝安区知识产权配套奖励
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配套奖励;
2.专利奖配套奖励(含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及专利优秀奖、广东省专利金奖及专利优秀奖,深圳市专利奖);
3.知识产权孵化基地配套奖励。
二、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2019年2月20日—2019年3月31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受奖励权利。
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1(操作规程)及附件2(申请表及材料清单)的具体要求
四、受理部门、审查部门以及申报方式
(一)受理部门:区政务服务局及各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
区政务服务局受理大厅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详见附件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0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周日:上午9:00-12:00
咨询热线:85908590
(二)申报方式:直接前往区政务服务局受理大厅窗口及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审查部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
地址: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工商物价大厦606室
电话:27836811
五、其他说明
(一)有关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的对象、奖励范围和标准、所需申请材料、审批程序详见附件1及附件2;
(二)奖励申请表的下载详见附件2,申请表请双面打印(封面除外),必要处签字盖章,填写完整、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不得随意改动表格。
特此通知。
附件:1.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操作规程
2.各奖励项目申请表
3.关于暂停受理宝安区2019年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项目的通知
4.宝安区各街道政务中心地址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