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2019〕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满足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创新服务体系,加速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化,根据市政府《深圳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深府函〔2016〕226号)的部署和《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评价指南》(SZDB/Z 232-2017)标准要求,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以及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认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有效期为三年。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