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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小辫子面店”遭遇“龙坞小辫子”

2024-05-30 11:40来源:钱江晚报编辑:杨玉国

杭州“小辫子面店”老板邱剑勇微微弓着身,怅然若失地盯着自家门口张贴的那张告示。

上面写着:小辫子面店仅此一家,如有雷同实属无奈,请勿上当!

这张告示,是这个月刚刚贴上的,背后是这家13年老店和今年新开的“龙坞小辫子面馆”同名的争端。

两家店都叫“小辫子”,相隔只有两公里。邱剑勇说,新店并不是老店分店,“和我们这家网红老店没有任何关系。”

然而,很多慕名而来的客人常常弄混。

“我既不能让对方换名字,又不想对方收割我们的粉丝,真的无可奈何。”邱剑勇只好向记者求助。

网红老店突遇同名新店,不少客人弄错地方

邱剑勇的“小辫子面店”是一家网红店,位于西湖区长埭村长埭路南10号。不少明星来打过卡,也有很多普通粉丝慕名而来。中午,食客络绎不绝。邱剑勇忙得热火朝天,后厨共有5口灶同时开炒。

“今年5月,我们两家同名店矛盾激化了。我的一位老客人打来电话,说两公里外一家同名店吹嘘自己是我们的分店,说长埭路总店已经关门了。”邱剑勇的老婆郑女士说,这家同名新店“龙坞小辫子面馆”是今年年初开业的。她知道这事,但本着各家做各家生意的理念,开始的时候并没去管,但情况逐渐变得严重。“之前有位老客在店里订了两碗拌川,我在店里等了半天都没见对方来拿,结果对方打来电话吐槽,说味道变了。一问才知道跑腿小哥去对方那里买了面条。”郑女士说,已有不少客人打电话吐槽,说我们只顾赚钱不要口碑,但细问之下,才知道客人去错了地方。

她觉得要反击,就拜托朋友打电话给对方,听到对方店员“承认”和“小辫子面店”是同一家店,就把这段话录屏发到了自己的抖音号上。

没想到,她收到了律师函——贵方2024年5月22日在微信视频号名为“小辫子面店”的账号下发布原创视频,视频内泄露委托人的私人电话号码,并配文“无耻之徒”字样等,截至发函之日,该条视频的转发量已超100次……对方要求删除视频,并在“小辫子面店”微信公众号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明明我们才是被侵权的一方,凭什么要我们赔礼道歉?”郑女士发现,在各大平台上搜索“小辫子面店”,跳出的4个地址中3个指向“龙坞小辫子面馆”,其中一个地址还写着“小辫子面店(老字号)”,很容易混淆。虽然她不断申诉,一些平台修改了地址,但误导情况依旧存在。

记者检索某打车软件发现,确实是四个地址中,三个都是新店的。

开了13年,邱剑勇的“小辫子面店”一路走来并不容易。他是退伍军人,曾罹患鼻咽癌。面店2011年开张,一开始每天只能卖出5碗面,邱剑勇不断琢磨厨艺,才让回头客渐渐多了起来。现在生意好的时候,店里单日销量能有600到700碗,周末将近1000碗。

两公里外的“龙坞小辫子”,店主表示自己也在注册商标

之后,记者赶到了两公里外、位于龙坞茶镇九街龙坞名筑对面的“龙坞小辫子面馆”。这家面馆装修风格比较现代,嫩绿色的招牌上写着“龙坞小辫子面馆”字样。

中午时分,店里大部分位子坐满,外面的阳伞下也坐了几桌客人。

一位附近的上班族说,不太知道“小辫子”的名号,中午想吃面就来了,“我不太关注网红店,味道好吃价格合适的话,就能接受。”几位工地大哥也是一样的态度,离得近,“我们就在对面龙坞名筑干活,吃饭哪里方便去哪里。”

记者也遇到了一些客人慕名“小辫子”专程拜访。一位小姐姐带着同事来吃饭,“我上次在小辫子吃过饭,味道不错,特意带着同事再来吃,但是导航把我带来了这家。”小姐姐以为这家店是分店,但是味道不一样,“面有点坨了。”

店长一直很忙,他表示只有两点可以说,一是两家店不是同一家店,二是自己也在注册商标,其他争议不愿多说。

记者注意到,这家店的外卖不断,不时有小哥进出。一位小哥表示,不知道有两家“小辫子”面馆,一般接单都是这家“小辫子”,没去过别家。

如符合驰名商标认定 可要求其他店家停用商标

邱剑勇的“小辫子面店”注册时间为2017年4月,全称为杭州之江度假区小辫子面店。

“龙坞小辫子面馆”在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饰界之味小辫子(杭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6月,一开始叫“中饰界(杭州)文化旅游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月30日完成更名。

“我是吃了没文化的亏,现在注册及时止损,就用长埭小辫子面店。”若其他店持续使用“小辫子”作为店名,邱剑勇觉得是在“收割粉丝,损坏品牌名声和价值”。

商标未注册的情况下,店铺同名构不构成侵权?

北京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润照表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规定,明确“注册取得制”,即注册了商标才能予以保护。最佳的情况是,小辫子注册商标了,侵权能认定。但在小辫子面店商标未注册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十四条也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了补充,如果“小辫子”面店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则可以要求其他仿用的店家停止对商标的使用,以及排除其他主体注册现有“小辫子”的商标。

“驰名商标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五点,包含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是受到保护的。”邱润照说,邱剑勇可参照这点去维权。

北京浩天(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邵慧萍认为,擅自使用与其他经营者有一定影响的相似的名称,如果造成消费者混淆、产生误解,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章然 杨云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