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工作的通知》(附后),国家部委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组将于3月上旬组成督导组,赴我省开展督导检查。现就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督导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对照督导检查内容,逐项检查是否出台具体举措、建立完善台账、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有效推进工作。
二、总结阶段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掌握本系统工作动态、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重点围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中“六个整治重点”、“十项违法行为”、“十一项任务分工”,以及违法行为惩处、综合治理和社会共治、下一步举措等,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形成阶段工作总结。请各成员单位于2月27日上午下班前将阶段工作总结传真至省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原工商竞争执法处),以便形成综合材料向部委联合督导组汇报。
三、召开联络员会议。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组定于3月1日上午9:00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原省工商局办公楼12层会议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通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省专项行动工作组汇总分析联合整治工作情况,部署迎接督导检查准备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
联系人:陈文周,联系电话:0591-63097558,传真电话:0591-87735651。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