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严格遵循“事前有申报、过程有监管、事后可追溯”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分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管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农村聚餐集中管理点,实行定点聚餐,便于加强管理。目前太平镇农村聚餐集中管理点正在建设中。二是推进小餐饮登记备案。根据《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对符合餐饮服务基本特征,尚未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由各乡(镇)、街道备案登记,颁发《小餐饮登记证书》。目前,各乡(镇)、街道均已明确登记窗口和登记人员,共颁发《小餐饮登记证书》15本。三是盯紧网络食品安全。重点检查相关资质文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许可证过期、超许可范围经营、套用他人许可证等情况,对3家第三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共下架36户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定入网条件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