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这是我省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备受瞩目的《若干措施》进行了深入解读。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障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坚持党政同责,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以下简称“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成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实施的食品安全工作文件,是有史以来最高规格、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食品安全行动纲领。
《意见》印发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贯彻落实意见。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专班研究落实,并先后两次征求省人大法工委等63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还征求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意见,经多次研究、反复修改完善。6月2日,《若干措施》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据悉,河北省是全国第一个出台中央《意见》落实措施的省份。
河北省《若干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要求,共十二部分、55条。坚持问题导向、人民立场、改革创新、务实管用,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突出全程监管、产管并重,风险管理、社会共治。既提出了长效制度机制建设任务,又提出了解决突出问题的攻坚行动。
“一是全面对标了中央要求。按照‘标准就高不就低、措施能多不能少’原则,逐项对照研究中央《意见》,细化实化规定动作,制定严于中央要求的目标措施,确保中央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确保《意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充分结合了河北实际。围绕落实省委‘三六八九’基本思路,坚持与‘三深化三提升’‘双创双服’‘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体现我省特色的工作举措和政策措施,力求自选动作有创新引领性、有示范带动性,可量化、可操作、可落地。三是着力突出了改革创新。聚焦制约我省食品安全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着力推动体制机制、智慧监管、科技支撑、许可认证等方面改革创新,力求所提各项政策措施管用有效,努力在我省打造一批具有支撑作用的抓手和平台,形成一批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政策制度体系。”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有关人员介绍说。
早在2014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就将食品安全列入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定量指标体系;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将食品安全工程列入20项民心工程。2017年,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省市县乡四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2019年4月1日,河北省两办进一步印发通知,组织全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河北省政府先后印发了两个“食药安全诚信河北”三年行动计划,对全省各级各层面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系统安排部署,河北食品安全工作始终走在了全国前列。群众满意度从2013年的58.48上升为2018年的81.95。2018年省级监测农产品12159批次,总体合格率达99.2%,比全国高出1.7个百分点;全省共完成食品抽检27.5万批次,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7.9%,问题产品处置率100%。
“全面落实中央要求,做好新时代河北食品安全工作,对于河北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河北是农业大省、食品产业和消费大省,作为首都政治‘护城河’,承担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任务,特殊区位、特殊使命决定了我省确保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怎么看都不为过、怎么干都不为过、干得怎么好都不为过。”该解读人说。
记者注意到,河北省《若干措施》内容对应保留了中央《意见》中49条工作措施,均相应予以实化细化、补充完善。结合工作需要和河北省实际增加了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冬奥会食品安全保障行动等6条措施。并且,《若干措施》还逐项确定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责任单位、十一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的牵头单位,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求,提出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会商,严格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张青果 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