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局获悉,该局日前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一次“大扫除”,集中力量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以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集散地)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类,紧紧围绕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采购经营注水肉等违法肉品,以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8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检查。
《通知》明确指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等食品坚决收缴并按要求集中销毁。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要集中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和显著改善。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监管人员督促辖区内所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明确生产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各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消费者踊跃举报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