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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

2019-07-05 08:30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lily
奋进新时代 改革再出发

市市场监管委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制度创新、融合创新、集成创新为引领,以“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人民群众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守住市场安全底线,奋力开启市场监管现代化新征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充沛动力

推动商事登记制度再便利。牵头全市“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推进 “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开发无人审批业务系统,探索推行无人审批企业设立登记模式。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大幅精简注销登记材料,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提升工作效率。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试点推行不涉及审批事项的企业经营范围,由企业依据章程或协议约定自主申报。探索对新兴行业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研究制定《新兴行业产业分类指导目录》,使企业注册管理更好地适应新业态新产业发展。

推动产品生产许可改革再规范。建立全过程生产许可标准体系,健全各环节工作标准。推行阳光审批,实行工作标准、法律责任和申请条件、行政许可信息、审查判定条件、审查结果信息全公开。建立许可审批责任体系和流程体系,明确受理、审查、审批、发证、监察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

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再提速。深入实施 《天津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领域质量提升、品牌提升。全力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抓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扩大《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适用范围,加快发展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新兴产业。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实体经济再深化。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能。重点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研究制定专利资助政策,加强专利优先审查,提供便利化专利代办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建立信用监管为基础、有因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

对一般商品和服务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生成市场主体信用全景“画像”,改进信息归集制度,优化信息归集渠道,实现与“全国一张网”系统的全面互通。充分发挥信用风险分类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强信用风险分类、健全查询统计功能,提升信用风险分类修复的信息化水平,实现精准分类、信用修复与结果应用。改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改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制度,提升行政检查活动规范化、简约化及有效性。建立有因监管制度,对于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随时、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对无证经营、证照不全、生产加工黑作坊等加强重点监管。

大力提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效能。大力推动各市级行政机关加强联合奖惩机制建设,完善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功能,推进联合奖惩监管系统与各行政机关业务系统的对接与数据共享。完善失信“黑名单”制度,真正实现“守信经营一路绿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效果。出台天津市行政机关事中事后监管考核办法,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及时调整联合奖惩措施目录内容,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推动各项激励惩戒措施依法实施。

切实强化市场经营和竞争行为综合监管。

全面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强化对新兴领域、热点行业的治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巩固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强化直销企业监管。

实施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继续推进《天津市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严厉惩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强化京津冀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进一步净化投资营商环境。

深化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环保电价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市场操纵行为的监督检查,保持物价平稳。

完善“网监+”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技术能力,深入推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积极破解网络市场监管中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制定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

持续净化广告市场,强化导向管理,突出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金融投资、收藏品类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传统媒体、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监测综合广告监测监管平台,深化广告监管综合治理。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化投诉举报大数据的分析应用,督导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继续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紧紧围绕民计民生开展消费调查、加强消费教育,探索开放式比较试验,加大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披露力度。

深入开展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改革部署,统筹运用多种执法手段,打造市场监管“铁军”。继续组织推进“打清整”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牵头各区和相关市级部门扎实推动第二、三阶段的整治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推动保健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

三、进一步做实“四个最严”,建立以风险监管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机制,推动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再提升

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强化风险监管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校园食品、网络餐饮服务、农村市场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建设食品安全“三小”主体监管信息系统,狠抓“三小”治理和网络订餐管理。改革完善食品抽检制度,推行“双随机”监督抽检。

持续推进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创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管方式,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制度。启动新一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落实市政府民心工程部署,建设32家市级、320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完成80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建立3.5万人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队伍。

切实发挥各级食安委统筹协调作用。报市政府制定实施《2019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管理计划》,落实《天津市食品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食品安全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领导干部责任,切实扣紧责任链条、把好监管防线。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协调与社会共治,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和平区、西青区、津南区、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武清区创城国家级验收,2020年前完成其余9个区创城任务,力争2019年实现天津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创建目标,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提升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水平。完善药品注册品种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品一企一档”管理。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监管和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深化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及放心药店创建,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清理打击药品“黑市”特别是非法买卖医保药品行为。加强对零售药店、社区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等药品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严防严控医疗器械监管风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飞行检查,落实新修订的疫苗管理法。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机制和直接报告制度。

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大力宣传贯彻《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深入开展电梯、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系列整治行动。强化电梯维保单位量化考核,扩大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覆盖面达到80%以上,推进二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与调查处理中心建设,提升事故应急与调查处理能力。

四、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全力实施“质量立市”战略,努力推动我市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大力推动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和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评选第三届天津市质量奖,开展全市品牌指数测评,引导企业提品质、创品牌,加强质量管理,不断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召开全市质量大会,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质量状况分析,研究制定质量攻关方案,加快我市制造业提质升级。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组织开展质量攻关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降耗减损。同时,持续做好生产许可证后监管,扩大产品质量抽查覆盖面,实施“全覆盖”抽检。加强重要消费品、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全面加强标准认证计量工作。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不断推动建立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着力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以标准升级促进质量提升。加强市、区两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健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设,研究制造计量器具分类监管和实施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强化重点民生领域计量监管。引导我市企业获得各类质量认证,同时加强对认证机构和认证企业监管,提升认证认可公信力。

提升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水平。积极搭建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帮助广大企业解决质量难题。同时,结合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片区建设,完成区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减少重复建设,提升市、区两级药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