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入粤动物及其产品的疫病防控和安全监管,按照省委常委、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叶贞琴同志在全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64号)文件要求,我办起草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从本省指定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通告(代拟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9年1月31日。
(一)信函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兽医与屠宰管理处
(二)电话:020-37289315 传真:020-37288406
(三)电子邮箱:573388688@QQ.com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从本省指定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通告(代拟稿)》
广东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23日
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从本省指定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通告(代拟稿)
为加强对入粤动物及其产品的疫病防控和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从指定检疫道口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广东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广东省的,应当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随车携带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等证明,并从指定检疫道口运入,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含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的防疫监督检查(包括进行查证、验物、消毒及信息登记追溯等),检查合格并取得检疫通道检查签章后方可进入本省。(签章样板见附件2)
二、徐闻海安新港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等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为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检疫通道(详见附件1)。
三、凡未从指定检疫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会同公安部门或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劝阻;不听劝阻强行运入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或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四、凡未从指定检疫道口运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违法接收动物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进行处罚;违法接收并经营动物产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款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前3个月为过渡期,过渡期后正式实施。
今后本省若调整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检疫道口,由省农业农村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广东省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检疫通口名单
2.检疫通道检查签章样板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广东省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检疫通口名单
序号 地市 道路名称 检查站名称 相邻地市
1 湛江 G207国道 徐闻海安港 海南海口
2 G207国道 徐闻海安新港
3 G75兰海高速 廉江粤西 广西北海
4 G325国道 廉江高桥
5 S287省道 廉江河唇 广西玉林
6 茂名 S285省道 化州平定
7 S370省道 信宜东镇
8 G207国道 信宜硃砂 广西梧州
9 云浮 G324国道 罗定新区
10 S26深罗高速 罗定榃滨
11 G80广昆高速 郁南平台
12 S368省道 郁南代村
13 肇庆 G321国道 封开封川
14 S8广佛肇高速 封开江口 广西贺州
15 G78汕昆高速 怀集岗坪
16 S349省道 怀集闸岗
17 清远 G323国道 连山鹰扬关
18 G55二广高速 连州丰阳 湖南郴州
19 S31清连高速 连州凤头岭
20 韶关 G4京珠高速 乐昌粤北
21 G106国道 仁化城口
22 S10韶赣高速 南雄珠玑 江西赣州
23 S245省道 翁源坝仔
24 河源 G105国道 连平上坪
25 G4511龙河高速 和平大坝
26 梅州 G206国道 平远八尺
27 G25长深高速 蕉岭广福 福建龙岩
28 S12梅龙高速 大埔西河
29 潮州 S334省道 饶平上善 福建漳州
30 G15沈海高速 饶平粤闽
31 G324国道 饶平汾水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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