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1日从大连庄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获悉,自即日起,庄河市鼓励广大市民对庄河域内违反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投诉。对各类冷库、商超、农贸市场等单位违规存储、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行为的,一经查实,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作为中国重要的冷链仓储运输基地,大连市承担了全国近三分之一的冷链货物存储量,进口冷链所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和防控压力可见一斑。今年11月4日,大连市报告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该病例为大连庄河市首站定点冷库员工,本轮大连疫情已是当地第三次发生与冷链相关的疫情。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经庄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发布上述奖励办法。
举报奖励办法称,对进口冷链企业等单位未经批准私自解封生产的,一经查实,将依法顶格处罚,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对各类冷库、食品加工企业、单位食堂、餐馆、商超、农贸市场等单位违规存储、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顶格处罚,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对医疗卫生机构私自接诊发热患者或药店违规售卖“一退两抗”药物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关停,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对居家隔离人员违反防控规定擅自外出或者重点地区返庄的风险人员应报备而未报备的,一经查实,将一律强制集中隔离14天且费用自理,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