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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状况常态化评价机制 ——“天津食安指数”探索有效模式完善实践体系

2022-12-23 17:41来源: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编辑:邢丹

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谭妮妮 靳华)食品安全关乎民生,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科学、准确、真实地反映各省市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指数作为反映食品安全状况的动态“数字温度计”,应运而生。

建立中国的食品安全指数,是大势所趋,它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法治理念和基本原则,也贴合国家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总体思路,食品安全指数,应该成为和消费者物价指数、空气污染指数那样有影响力、有引导力的民生指数。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食品安全常态化考评指数研究,天津市作为我国率先实施“食安指数”的城市,天津市食品安全办探索建立“食安指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出台《天津市食品安全指数管理办法(试行)》,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发布“食安指数”报告。“食安指数”试行以来,天津市连续三年在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评A级,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由2019年的70.3%提高到2021年的88.1%,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对天津开展“食安指数”工作进行深入采访了解,“食安指数”展示了天津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创新举措,也为我国基层食品安全从监管治理向指数时代的转变、从指数构想到实施路径的有效转化,提供了宝贵的实证案例。

干则必优  创则必成——8大原则,74项指标,构建“食安指数”体系

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是以指数的形式来反映食品安全基本情况的信息,是以对食品安全基本情况的检测数据为基础,以具有代表性的食品安全指标为检测的内容,依据一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出的食品安全综合情况的基本信息。

“食安指数”重在指数体系以及模型的建立与机制是否公平、公正、完备、科学。基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对象复杂、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强烈的现状,各省市“食安指数”体系模型不尽相同。

据了解,在建立天津市“食安指数”体系之前,天津市食品安全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在食品安全指数概念界定、食品安全指数构成要素、食品安全指数构建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全面的研究。目前有的食安指数模型是将食品安全分为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可持续安全为准则构成食品安全综合指标评定体系;有的是把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食品有害物质和食品营养价值作为定量计算食品安全指数的基本要素;有的食安指数模型是以抽检合格率为中心,还有的指数模型是基于分类、环节、区域等不同角度研究食品安全指数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数值。

构建一套实际的全面、科学、客观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成为摆在食品安全工作面前的重要课题。天津市经过了指数指标库的创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先后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对初步研究成果进行修正和调整,使研究结果更贴合实际,操作性更强。最终研究了一套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于2020年试运行。

《天津市食品安全指数管理办法(试行)》涵盖了食品安全状况、产业规模化程度、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强化食品全程监管、重点行业管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社会共治、加分项8大准则,27个一级指标、63个二级指标,“食安指数”分为“良好”“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四个等级。通过对指标进行加权赋值,得出一个地区、一定时期的“食安天津”指数。

试运行一年后, 天津市食安办会同天津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认真总结“食安指数”试行以后的经验做法,委托市科技战略研究院全面优化升级,又编制发布了天津“食安指数”2.0版。

“食安指数”2.0版,一级指标达到31个、二级指标达到74个,更突出安全底线,加大了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权重,并提高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指标权重;更加突出民生导向,聚焦“一老一小”食品安全;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将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标准化菜市场数量和规模以上企业集中度等3项指标纳入评价体系;更加突出共治共享,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构建“人人都是监督员”的食安治理新模式。

用好“指挥棒”  绘制“晴雨表”——指数督导  形成食安保障“闭合环”

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共治共享”的原则,天津市在建立“食安指数”体系,开展“食安指数”工作的过程中,有以下几个特点:

坚持客观公正,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天津市食品安全办委托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开展专题调研,搭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模型,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各区食品安全状况,能有效保障数据真实准确、结果客观公正。

突出工作时效,按季度定期发布“食安指数”报告。及时发布“食安指数”能为食品安全的决策与治理提供科学的依据。根据风险分析模型,天津食安指数将各区食品安全状况按照评分高低分为“良好”“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四个等级。并分别标注绿色、黄色、橙色、红色、为各区、各部门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力度提供参考。

强化风险预警,确保问题短板及时有效改进。天津“食安指数”从农田到餐桌进行了全链条指标设置,每个季度的“食安指数”,汇集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11个市级部门的食品安全数据,精准挖掘各地区指数偏低的食品安全监管“痛点”,找出食品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为科学谋划与改进提供依据和遵循,从而实现对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

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天津市食品安全办系统梳理总结“食安指数”试行的经验做法,制定出台《天津市食品安全指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责任分工、编制流程、结果运用和第三方机构管理等四方面内容,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推动“食安指数”报告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将“食安指数”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占比不低于5%,充分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引领各区持续优化改进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形成食品安全保障“闭合环”。

另外,天津“食安指数”,小数字发挥大能力,突出社会共治,绘制百姓满意的“晴雨表”。将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作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权重项目,全面真实反映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推动各行政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天津“食安指数”通过综合信息收集、数据分析、调度指挥功能,实现了对食品生产、销售、经营、追溯、预警等各环节的智慧管理,打通了食品安全监管全链条“信息高速公路”。目前,“食安指数”已经成为研判天津各区、食品安全行业、一个阶段一个时期的食品安全状况,成为有影响力和引导力的民生指数。

阳光评价  靶向监管——食安预警“雷达” 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天津食安指数作为对食品安全科学治理模式的一个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融合了精准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的理念。为监管部门发现问题、靶向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自2022年9月以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部署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各省积极落实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食品安全指数作为反映食品安全状况的一个动态“数字温度计”。智慧共治系统汇集的数据调查采集、分级定量、智能运算综合推出“食安指数”,能够直观展示天津市各区域和天津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水平。

天津市全市16个行政区,按照食安指数的“8大准则”,每个准则都有相对应的模块,并形成配套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根据季度报告,进行实时更新,并且通过设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者责任”及“部门责任”等指标,分别评价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全面反映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领导干部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成为推动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的抓手。

各区、各部门会根据指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会商研判,明确改进措施和时限,开展专项治理整治,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通过全区食安指数以及对信息公示、诚信自律、政府监管、多方联动、公众参与和智能物联等指标形成“雷达图”,寻找食品安全薄弱环节、薄弱区域、问题单位,大幅度提升政府和监管人员工作效能。直观可见,引导各行政区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据介绍,随着“食安指数”工作机制的健全完善,天津全市各区、各部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协同监管深入推进、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社会参与积极踊跃、第三方作用彰显,有力有效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下一步,天津市将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要求,深入推进“食安指数”制度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加速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