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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署20项重点任务 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2024-05-28 09:12来源:兵团日报-团炬客户端编辑:赵书煜

近日,兵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2024年兵团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20项重点任务,集中整治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食品安全标准质量和监管水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在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方面,《工作计划》提出,严控农兽药残留超标,严查食品掺假造假,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

在提升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方面,《工作计划》明确,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引领作用,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完善标准制修订衔接机制,加快制修订进度,更好发挥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在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严格监管方面,《工作计划》要求,严把产地环境关、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粮食质量安全关、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食品经营质量安全关,着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

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工作计划》提出,开展“铁拳”行动、“昆仑2024”专项行动等,依法严肃查处和惩治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敏感案件,强化信用联合惩戒,依法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为确保2024年兵团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落地,兵团将把落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体系,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构建群防群控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郑娅莉)

2024年兵团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突出问题

(一)严控农兽药残留超标。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开展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二)严查食品掺假造假。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畜禽养殖、屠宰环节注药注水、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

(三)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对食用农产品“三前”环节防腐保鲜类物质使用进行摸排,研究制定推荐使用清单。

(四)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制定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食堂承包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并有效落实。加快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提升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覆盖率。严格许可准入,严格进货查验、环境卫生、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各环节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学校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抽检,及时发现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高热度网红食品生产风险排查,严防网红食品引发舆情风险。聚焦网红餐厅和外卖平台,推进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加大网销食品、网络餐饮案件查办力度;开展食品领域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和投诉信息公示工作。

二、提升食品安全标准质量

(六)发挥食品安全标准引领作用。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完善标准制修订衔接机制,加快制修订进度,更好发挥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三、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严格监管

(七)严把产地环境关。狠抓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深入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风险管控措施。

(八)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严格落实农药购销台账制度,全面推进禁限用农药销售台账登记施用作物信息。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开展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宣传和培训,引导职工群众科学用药。对农药氯化苦、磷化铝采取限制使用措施。深化落实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九)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健全完善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扎实做好粮食收购和库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完善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等制度,开展粮食收购、储存、轮换等专项检查。

(十)严把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规范开展资料审查、现场核查,提高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组织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提高问题发现率,加大整治力度。推动各师市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制定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推进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督检查。鼓励企业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国际通行食品农产品认证。严格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十一)严把食品经营质量安全关。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建立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持续推进大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对兵团辖区一次性餐饮具生产企业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十二)着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结合企业实际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格按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及考核大纲,加强监督抽考,督促企业提高落实主体责任能力。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依法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

(十三)全面落实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师市属地严格执行分层分级、精准防控工作机制要求,推动师市党政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发挥食品安全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组织食品安全形势会商,研究处置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用好“三书一函”制度,发挥提醒敦促、责令整改、约谈等制度机制作用。

五、依法实行严厉处罚

(十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指导推动兵团各级政法机关聚焦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和惩治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敏感案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宣传镇痛、安眠等功能食品添加麻醉剂、精神药品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依法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药品、新型衍生物,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及其他禁用物质等犯罪,组织集中打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深入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指导师市开展实践探索。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十五)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推动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工业企业食品安全培训。指导师市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依法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加强能力建设

(十六)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水平。加强风险监测评估方法研究,运用好兵团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针对森林蔬菜、浆果等重点产品开展风险评估。聚焦粮油、水果等消费量大的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动地方特色小宗和名贵品种农产品的风险隐患摸排评估。强化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粮食检验监测能力。建立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聚焦抽检发现问题的重点企业、产品、项目,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针对抽检发现突出问题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加强对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管理,坚决查处、遏制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

(十七)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管理,指导兵团辖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用好追溯体系平台。建设兵团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做好与市场监管总局相关业务平台的对接,提升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监测能力。

(十八)强化基层基础。加强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持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推动基层监管人员转变作风,切实做到监管为民。

七、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畅通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加快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协调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十)持续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遴选推荐第四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指导师市持续开展“亮牌”行动。

各师市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确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持续跟进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