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促进南京都市圈经济发展,加深城市间合作交流,优化区域消费环境,6月13日至14日,南京都市圈放心消费一体化协作会议暨“消保条例”宣贯会在马鞍山市举行。苏皖两省市场监管局、南京都市圈“8+2”城市市场监管局代表共聚一堂,聚力推进南京都市圈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合作,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利于提振消费信心,满足消费需求,更好地促进消费。”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国双在会议上发表致辞,他表示开展南京都市圈放心消费一体化协作,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质量强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长三角地区美丽乡村放心消费活动落实落地,更是优化南京都市圈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南京都市圈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日益提升,涌现出一批放心消费典型案例: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解决‘小问题’ 护航‘大民生’——小额先行赔付制度让游客更舒心”行动,切实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借鉴“枫桥经验”,在高校食堂领域探索建设“有意见‘码’上提”餐饮服务意见受理处置平台,打造校园餐饮消费维权新模式……
会议现场发布了15个南京都市圈放心消费典型案例,溧阳市、宣城市、淮安市、马鞍山市相关负责人就各自典型案例进行了分享交流。
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直播网购带来的消费维权问题也随之产生,消费者在直播网购时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也越来越被大众所关注。会议现场发布了100家南京都市圈直播间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旨在引导直播电商诚信自律经营,促进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开展南京都市圈放心消费一体化协作是优化南京都市圈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内容。”安徽省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会议加强了南京都市圈放心消费工作信息互通、经验互鉴,为放心消费建设跨区域协作提供了样板,有助于激发消费活力,更好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活动现场,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解读了其中的亮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