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到2019年底,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意见》明确了七项重点任务。一是统筹建设监管工作平台。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建设本辖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二是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三是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四是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五是科学实施抽查检查。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六是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七是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