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周凤英)2022年,江西省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15批次,合格593批次,不合格22批次,合格率96.4%。在食品安全抽检过程中坚持以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食品为重点,食品抽检样品类型几乎覆盖了全部食品大类,其中不合格的食品为两大类,分别是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水果蔬菜类)、食用植物油。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参数主要是农兽药残留(如恩诺沙星、克百威、噻虫胺、倍硫磷、孔雀石绿)、生产调节剂(4-氯苯氧乙酸钠)、重金属元素污染(镉、铅)等,食用植物油不合格参数主要是酸价。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的问题食品,德安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项目及风险解析如下:
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克百威: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豇豆中克百威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倍硫磷:倍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蔬菜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镉(以Cd计):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以Cd计)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水产品中最大限量值为0.5mg/kg。梭子蟹中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环境中富含镉元素。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铅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生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生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铅元素。
酸价: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酸价最大允许限为3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在此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用农产品一定要选择具有法定经营资质的超市及农贸市场,并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果蔬、畜禽及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后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量,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购买食用植物油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若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问题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