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马南山、育渔南海!海洋伏季休渔是我国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海洋渔业生态环境,保障渔民群众长远经济利益。记者从深圳市海洋渔业局了解到,自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深圳海域将进入长达108天的伏季休渔期。在此期间,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获批准除外)禁止在广东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作业。据初步统计,我市今年休渔渔船1243艘(含本地渔船552艘、港澳流动渔船691艘),休渔渔民约5300人。
在东山码头,印有“维护生态、保护渔业环境”等字样的彩旗迎风舒展,提醒着渔民一年一度的休渔期开始了;在盐田金色海岸码头,挂起了印有“依法休渔、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等字样的大横幅,朴实的内容让过往的渔民念得朗朗上口;在蛇口渔人码头,渔民们纷纷在休渔倒计时牌前驻足,心中做着休渔期的打算……2019年的伏季休渔期到来了!据记者了解,为保障伏季休渔顺利进行,市海洋渔业局专门成立深圳市2019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伏季休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涉海各区管理局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休渔工作。市海洋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养护海洋生物资源、建设海洋生态文明、推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局里早已制定了《深圳市2019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召开了全市伏季休渔工作会,确保各项休渔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记者从《方案》中获悉,在5月1日12时前,纳入休渔对象的所有渔船一律需要进港停泊休渔并悬挂休渔旗,所有免休渔业船舶悬挂“南海免休”旗,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休渔船舶一律不得跨省、跨海区休渔,因其他原因需要在省内跨市休渔的,由休渔船舶所有人或所属村(渔)委会、街道办向船籍港和休渔所在地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分别提出申请,经双方批准后,由休渔所在地海洋综合执法大队逐级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渔政总队备案,并切实落实异地休渔船舶的监管责任。
为做好“防火、防台、防盗、防洪”工作,《方案》中具体要求到,休渔期间要实施“五个严禁”:严禁在渔港码头装卸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在渔港内进行电焊、风割等明火作业;严禁在船上存放液化气瓶及易引发火灾的物品;严禁在船上烧香拜神、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油船和电焊船进入休渔港区。与此同时,各涉海管理局制定防台防洪预案,建立健全防台防洪救助组织,落实救助经费、器材和设备,确保休渔期间渔港渔船安全。
此外,《方案》规定,休渔期间原则上不予变更作业类型、作业方式;不准以任何借口从事拖贝和潜捕作业;不准用任何方式从事灯光捕鱼作业;休渔船舶须严格执行休渔期转港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因修船、避风等特殊情况需跨区转港的,必须向船籍港所在地海洋综合执法大队报告,并由船籍港所在地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委托停泊地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反休渔规定捕捞的渔获物。
据市海洋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休渔执法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各级海洋综合执法机构将开展封港查船行动,在港口重点检查渔业船舶持有“三证”及特许(专项)证和职务船员持证情况;渔船标识是否规范和渔船消防、救生、航行、通讯等设施配备情况;渔业辅助船是否装有捕捞工具;渔船是否携带电炸毒工具、禁用渔具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制定本市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开展海洋伏季休渔、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渔船规范管理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好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取缔的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