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赖晓雯) 近期,防控肺炎药品用品市场需求量大幅上涨,不少地方出现口罩断货,还有部分商家趁机涨价。对此,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东风就市民关心的市场秩序等相关问题,做出如下回应:
Q:如何规范药品及医用口罩价格行为?
A:1月23日,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规范药品及医用口罩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提醒告诫书》),对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告诫。
市场监管局检查现场
《提醒告诫书》明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在销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时,不得借机强制搭售其他药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
Q: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将受到什么惩处?
A:各相关经营者如有相关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并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一)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Q: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如何加强疫情防治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A: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部署全面开展医药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治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医药用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并依法对违规经营者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市场监管局检查现场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
1月24日,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漳州市毅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古雷港经济区内湖街分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价为1.5元/包的“朝伊康”牌一次性使用口罩(10只装),大幅提价到20元/包对外销售,而该款口罩正常售价为3元/包,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正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1月26日,漳州市诏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梅岭镇下河村何志彬卫生室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抬高价格出售一次性医疗口罩,从1.5元/个大幅提高至4元/个,且没有明码标价,涉嫌构成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违法行为。漳州市诏安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正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全面调查处理。